就业新骗局:环环相扣设局每个环节都“雁过拔毛”

来源:人力资源     2024-09-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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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公司的人力资源师,诚邀您参加本公司的面试……”这样的来电,很可能是求职者事业成功的起步,但也可能是诈骗者处心积虑布置的“套路”开端。

  今年“五一”劳动节前,《经济参考报》记者在经济大省广东采访发现,与就业相关的诈骗问题正逐渐凸显,多个诈骗团伙环环相扣设局、巧立名目敛财,一些设局者甚至披上合法外衣、打造专业“话本”来忽悠求职者。

  今年2月,广州居民王先生通过查阅网上招聘信息,来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广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参加面试。该“公司”表示能提供某知名企业的高薪岗位,但要缴纳298元的“就业登记卡”费用才能安排上班。王先生立马交了这笔费用,不料等了几天也没收到工作安排,打电话询问还反遭该“公司”工作人员言语辱骂。

  王先生向警方报案后,天河南派出所民警循线摸排,掌握了该团伙以“招工”为由实施诈骗的作案事实,并抓获郑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手机4部、相关收据和劳动服务合同一叠。经警方调查,短短一个星期内,该团伙在网上冒用知名企业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办理“就业登记卡”的形式诈骗求职者近百人。

  这一案件仅仅是当前不少地区就业骗局的“冰山一角”。记者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2016年以来,该院办理人才中介公司诈骗案4件、涉案38人,受害人数近千人。而同处珠三角的中山市,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办理就业创业领域犯罪案件25件,其中诈骗犯罪为18件,占总案件数的72%。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中山地理位置靠近香港和澳门,不少犯罪分子以代办香港劳工证、澳门劳工证等方式诈骗求职者钱财,这些案件中涉及代办港澳劳工证的就有7件,共骗取63名被害人代办费用78万余元。

  记者从广州、中山、茂名等地检察机关了解到,当前就业诈骗犯罪几乎遍布求职所有环节,从利用街边发布虚假招聘广告到网络微信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作案手段五花八门,最为常见的是以介绍工作为幌子骗取求职者押金、介绍费、体检费等各类费用。

  2013年6月至7月,林某坚、盛某生等人以位于中山市宝来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中心为窝点,打着招工旗号先以体检、充饭卡等为由向求职者索取钱财,随后以求职者考试不合格为由拒不退还求职者钱财,共骗得华某丽等40名被害人13550元。

  戴某明、关某、梁某爱等人则利用茂名市电白区领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粤西、广西、贵州等地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招募赴澳门做建筑工人,称工资为每天620澳门元,补贴为每天50澳门元,每月保底可以工作26天,但前提条件是“要交15000元费用”。

  在高额工资诱惑下,共有367人应聘,并被收取了141.2万元“信息中介费”,但戴某明等人一直没有帮助367名受聘劳务者落实工作。在受聘者的抗议和追讨下,戴某明等人退还了部分介绍费,但大部分已被他们用完了。

  如今,随着找工作的途径越来越多,求职者有了更多新选择和新便利,却也招致了更多的掉“坑”风险。记者近期调研发现,除了曾被曝光的“中介坑”、“实习坑”、“传销坑”等,就业骗局也呈现出新特点和更大的危害性。

  一是“表面合法、信息虚假”,一些诈骗团队注重展示合法的营业执照、培训资质等证书增加“可信度”,而且组织严密、训练有素。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的雄霸公司特大诈骗专案中,诈骗“主角”拥有CEAC国家信息化计算机教育认证中心授予的“华南地区培训考试认证中心”“中山大学网络营销招生教学实战基地”等多种合法的资质认证。公司内部层级分明、分工细致,不仅分为客服部、电商学院、法务部及网络部等14个职能部门,而且每日召开早会要求员工背诵“话术本”,并当众发放奖金及进行个人检讨等奖惩机制。

  为扩大宣传范围、最大程度忽悠求职者,雄霸公司每天安排数十名业务员到广州市各区货运场、城乡接合部等外来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地毯式”派发宣传单,又以发展战略合作伙伴、邀请加盟商等名义拉拢房产中介、家政服务公司、棋牌室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入宣传阵营,利用老乡介绍、熟人推荐等关系不断扩大其宣传覆盖范围,甚至通过百度搜索排行榜竞价的方式高价换取互联网搜索点击率。

  二是“专业分工,多环骗钱”,用所谓服装费、买烟费、工牌费、住宿费等各种理由骗取求职者钱财,整个诈骗过程如连环套环环相扣,每一步都要“雁过拔毛”。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深圳龙华警方今年年初打掉一特大诈骗团伙,依法刑拘17人。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陈某峰为团伙首脑,其下有王某、姜某涛两大业务员,王某、姜某涛各自下面又有业务员若干人,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式的组织。

  2016年4月开始,该诈骗团伙在58同城、赶集网等网络平台发布招聘大浪某酒吧服务员职位,月工资5000至8000元不等,并附上电话号码、微信号。当求职者联系见面后,“业务员”通常会以求职者穿着不符合酒吧工作要求为由,带求职者到特定服装店买衣服,一件正常售价350元的衣服卖出1000元,其多余利润由“业务员”所得。买完服装后,“业务员”又让求职者高价买名牌香烟送给公司经理,实则将香烟退回烟店,烟店收取几十元差价后剩下的钱又落入“业务员”口袋;最后该团伙还以给新员工培训为由收取求职者200元工牌费和300元住宿费。整体算下来,一个求职者一般都会被骗取2000多元。

  三是“连蒙带骗,衍生犯罪”,以介绍工作为名引诱求职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电信诈骗、涉银行卡等类型犯罪。茂名市电白区是我国电信诈骗的“重灾区”。该区人民检察院提供资料显示,在该院办理的电信诈骗、银行卡犯罪类案件中,有不少农村无业青年在高薪工作的诱惑下,从事拨打诈骗电话、帮助提取银行卡内资金、“侧录”他人银行卡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如谢某才等人就以介绍高薪工作为诱饵,专门物色18岁左右的年轻女孩到北京的酒店、餐馆应聘“服务员”,帮其“侧录”他人银行卡以克隆“伪卡”盗刷他人卡内资金。

  据人社、检察、公安等部门相关人士分析,劳动者一方与中介机构、用人单位一方地位、信息不对称是就业新骗局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特别是一些来自偏远、贫困农村地区的劳动者,因对一些中介信息和用人单位不了解、对诈骗伎俩不能识破,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往往容易上当受骗。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设局者往往利用“求职若渴”的心理,抓住部分求职者警惕性不高的软肋,对自己的诈骗行为进行包装,让求职者心甘情愿掏钱。如一宗涉嫌诈骗罪的案件中,王某在微信群发一些高薪聘请女子去澳门做模特的广告,以帮助应聘女子包装个人形象为由索要拍照费用、酒店住宿费用等,共骗取3名被害人3万余元。

  从近期相关部门破获的求职诈骗案件看,当求职者动了“找关系”“走后门”心思、希望通过权钱交易获取就业机会时,不法分子更有可乘之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了一宗特殊的受贿案,行贿人陈某荣原是一名聘用制治安员,他在认识同是转业军人且是公务员的叶某后,希望叶某通过其负责万顷沙镇镇委人事工作的便利为他谋取一个“事业编”,结果被叶某骗了23万元。

  有的诈骗者更用同学、朋友等作为诱饵,以同学介绍同学、朋友介绍朋友等方式,诱骗他人加入涉嫌传销的团伙组织。中山检察机关近期查办的周小英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中,被害人田某就是通过大学同学朱某介绍被诱骗而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通讯自由甚至被殴打,田某不仅被逼缴纳“加盟费”,而且还被教唆要诱骗朋友同学等继续加入该组织。

  办案人员分析,当前农村无业青年群体年龄通常在16岁至25岁之间,多为初中、高中毕业或辍学进入社会,有一定文化基础,但缺乏专业劳动技能,外出务工往往收入较低、与期待值相差较远,容易被犯罪分子高薪诱惑而误入歧途。

  业内人士建议,就业新骗局存在较大危害,相关职能部门应同心协力加大打击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合力构筑“防骗墙”。(记者 詹奕嘉 广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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